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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一实施工程单位被责令改正并处罚!
为努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阶段来,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揭阳市扬尘污染整治方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下大力度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整治效果。
前段时间,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市区管网工程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榕城区黄岐山大道、新阳路、新阳东路、临江北路、政务路施工的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未采取比较有效的洒水、喷雾等抑尘降尘措施,造成路面扬尘污染。对此,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实施工程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行政处罚。
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 林俊鹏:该实施工程单位未采取比较有效的洒水、喷雾等抑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实施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的规定。根据《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实施工程单位未采取洒水、喷雾、覆盖等抑尘降尘措施的,我局将按照职责责令实施工程单位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随着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工地施工慢慢的变多。若工地施工方未能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要求,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现场存在裸土不覆盖、无围挡、无洒水抑尘,车辆冲洗不到位等,将会造成施工现场及周边地区尘土飞扬,不利于打好蓝天保卫战。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付云飞: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要求,我们施工方落实企业担当,严格根据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围挡,在平时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做好洒水降尘措施,遏制扬尘污染!同时严格按照审批要求的施工时段进行实施工程,防止噪音扰民!
下一步,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推进施工项目巡查工作,重点对市政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等易造成扬尘的行为加强检查督导,察觉缺陷,立即责令整改,督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切实做好降尘抑尘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 陈馨桐:在这里,我们提醒实施工程单位不仅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比较有效的抑尘措施,避免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还需要格外的重视对周围居民和社会公众的影响,一同营造绿色、和谐、可持续的生活环境,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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