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4-05-21 09:46:06 人气:1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建议)等五个文件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关于修改脱贫攻坚部分政策措施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23号)、《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藏脱指〔2019〕19号)以及《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政策保障组关于下达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藏财农〔2019〕91号)文件精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特别是巩固脱贫成果需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项目建设规划,经定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届一、二、三、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市、县 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支持《西藏自治区区域发展与 扶贫攻坚规划( 2011-2020年)》为契机,以全县“十二五” 及“十三五”规划为引领,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 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 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 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 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方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 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 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 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深入总结历年整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强统筹部 署、强化组织保障、明晰责任权利、健全资金管理使用等机 制措施,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 贫项目为平台,通过试点,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 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定日县内生动力,积极创新 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 供资金保障。
坚持提高效益,注重脱贫目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 以扶贫产业项目为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坚持应整尽整,注重全力推进。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 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 围,做到应整尽整。充分的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 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施效果。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并结合2020年我县脱贫攻坚 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需要,将整合资 金重点投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产业和小型基础设施 建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资金优先投向精准扶贫。部门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在 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村居和贫困人口,确保对 已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和因灾、因自身意外等有返贫风险的 贫困群众,实施跟踪评估和动态监控,并对风险人群及时制 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举措,保证全县无返贫和新致贫人员。稳定实现贫困人口 “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 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保障)。同时,根据各乡 镇脱贫规划及产业布局,整合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开发投入, 建立完整利益联结机制,且均与受益群众签订带贫协议,有 效带动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在技能培训上投入部分资金,加 大劳动技能培训,增加劳务输出进行创收。在产业项目上, 安排转移就业,整合涉农资金实施产业项目,资金作为带动 贫困户的股金,实现分红。在边境小康建设上,逐步加大资 金的倾斜,结合自己内生动力加之外在资金的投入,带动边 境乡镇自身发展。特别是易地搬迁贫困户,通过整合涉农资 金安排产业项目,实现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股金)。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后顾之忧。
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涉农资金,严格限定在〔2016〕22号、藏政办发〔2018〕60号、藏政办发〔2019〕23号以及藏脱指〔2019〕19号文件规定范围内。
2020年8月底调整涉农整合资金总规模为42699.64万元。计划整合资金规模为30468.72万元,贫困县已整合资金规模30468.72万元。(贫困县已整合资金包括中央、自治区、市级、县本级配套资金。其中:1.中央整合资金规模为15812.10万元、2.自治区整合资金规模为12970.87万元、3.市级整合资金规模为1031.24万元、4.县本级财政投入共计654.52万元。)
结合我县真实的情况,本着“科学规划,精准扶持;政府 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以精准扶贫精准巩固提升主线, 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脱贫攻坚和农村最低生活 保障”两个“双轮驱动”,按照“六个精准”要求,以“五 个一批”为抓手,通过实施基础设施、产业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 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脱贫项目,实现扶 持一村、脱贫一村,扶持一户、脱贫一户的目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将2020年8月底涉 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建设内容计划安排用于:
(一)生产发展类15898. 6万元,占总投资的52.1%(其中:中央投资6300.6万元、自治区投资8959.52万元、市级投资638.48万元)
1.用于定日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产业—缝纫加工合作社项目420万元,在县城新建地暖配电一项,缝纫机配电一项,购置缝纫机及各类辅助机一项,购置缝纫原材料等。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总收入110万元,年纯收入64万元,将提供5个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分红21名1500元。
2.用于定日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产业—藏香加工合作社项目280万元,在县城新建新建木地板及木踢脚一项,电地暖一项,地插电线,购置藏香、棉被、制衣、编织生产服务加工机器,购置各类原材料等,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总收入80万元,年纯收入70万元,将提供6个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分红14名1500元。
3.用于定日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产业—藏鸡养殖合作社项目148万元,在县城建设鸡舍6座,每座200平米及管理用房、仓库,购置鸡苗3000只及鸡饲料等相关设施设备、强弱电,该项目建成后,提供5个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32人。
4.用于定日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产业—县城苗圃基地建设项目150万元,在县城新建总用地面积:50亩(小型苗圃),包含二级道路423米(4米宽碎石路面),三级道路855米(2米宽碎石路面),围墙820米,机井一座,客土30㎝,铁艺大门一座。该项目建成后第三年(三年为一周期)开始产生效益,预计年总收入50万元,年纯收入40万元,将提供2个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8人,年分红1500元。
5.用于定日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产业—曲洛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1500万元,在曲洛乡措昂村新建总用地面积:219.17亩(大型苗圃),包含一级道路1038.21米(6米宽碎石路面),二级道路607.53米(4米宽碎石路面),三级道路122.89米(2米宽碎石路面),围墙1597.52米,大棚18542.25平方米(25个大棚),值班室40平方米,彩钢棚仓库50平方米,客土30厘米,铁艺大门一座。该项目建成后第三年(三年为一周期)开始产生效益,预计年总收入160万元,年纯收入140万元,将提供15个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75人,年分红1500元。
6.用于定日县曲当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产业—曲当苗圃基地建设项目200万元,在曲当乡曲当村新建总用地面积:40.4亩(小型苗圃),包含二级道路569米(4米宽碎石路面),三级道路697米(2米宽碎石路面),围墙704米,灌溉明沟697米,客土30厘米,铁艺大门一座,作业站维修1项。该项目建成后第三年(三年为一周期)开始产生效益,预计年总收入160万元,年纯收入90万元,将提供5个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6人,年分红1500元。
7.用于定日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产业—藏毯制作合作社项目1100万元,在前期购置100台纺织藏毯机器,购置羊毛,培训手工艺人。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总收入200万元,年纯收入150万元,将提供100个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分红55名1500元
8.用于定日县珠峰旅游配套产业项目—电动环保车项目1600万元,在多杰村购置19座6辆,7座8辆,14座5辆,其他车辆检测费、车辆保险费及配套8个充电桩。该项目建成后,年总收入260万元,年纯收入200万元,带动贫困户80人,年人均分红1500元.提供就业岗位16人。
9.用于定日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产业—搬迁群众生活配套服务项目500万元,在协格尔镇多杰村购买自动化洗碗设备、自动化洗涤设备、太阳能热水设施、理发设备等。年总收入85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年总收入85万元,年纯收入60万元,既能解决目前我县餐饮业及家庭旅馆、宾馆等没有规范化的消毒、干洗等问题,同时解决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及增收问题,预计带动80人,就业为15人。
10.用于定日县岗嘎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产业—岗嘎安置区家庭旅馆项目3700万元,在岗嘎镇岗嘎村办公楼4501.2平方米,单层家庭旅馆973.40平方米,双层家庭旅馆1034.16平方米,消防泵房370.71平方米,硬化6000平方米,室外电气1项,室外给排水1项,绿化1项,箱变1台,井1座,办公楼室内装修1项,围墙530米,景观造型1项。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总收入420万元,年纯收入360万元,将提供12个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185人,年分红1500元。
11.用于珠峰牦牛高效经济繁育基地建设项目1200万元,在协格尔镇秋来村建设牦牛高效经济繁育基地1座,其中牛舍、牛圈5401.44m,饲料库827. 20m,管理及生活用房227.29m,隔离牛舍414.96 m,消毒防疫室43.12m,公厕13.31m,新建蔬莱大棚1280m,机械维修库20m2,机房26. 73m2及附属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年总收入350万元,年纯收入180万元,年母牛受胎率为80%即400头。年奶产量为135吨。该项目主要带动县城易地搬迁户76户375人增收,兑现分红不少于50万元,同时解决15人就业问题。
12.用于县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三个行政村合作社的机械租赁合作社项目980万元,采购洒水车2台、50装载机3台,280挖掘机1台,小型挖掘机4台,工程运输车3台,拖车1台,柴油发电机1组,25吨吊车1台,压路机1台,平地机1台,50臂式塔吊1台。大多数都用在采购建设工程领域需求较大的机械设备。并且每年可从合作社收入中安排一部分用于社员特殊机械设备驾驶学习。一年按10个月出租,年总收入250万元,年纯收入140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49人,提供就业岗位7人.
13.用于日喀则市合作社扶持项目,扶持合乎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2479.85万元,新建牛圈框架及安装150个,羊圈框架及安装249个,鸡舍框架及安装6个,支持牦牛绵羊标准化合作社建设,扶持合乎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收益50户15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152人。
14.用于日喀则市黄牛改良项目1000.83万元,黄牛改良任务3000头,新建建设黄牛改良冻配点8个及购置种牛。项目收益85户35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5户,351人。
15.用于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632万元,2016-2017年扶贫贷款贴息。
(二)生态保护和建设类5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3%。(其中:中央投资4747. 5万元、自治区投资352.5万元)
1.我县2020年享受生态补偿脱贫岗位共计16271人、5694.85万元,补助标准3500(元)/人;截止8月底,共计下达资金5100万元(计划整合规模内),剩余594.85万元从上年结转资金中安排。
2.我县2020年生态补偿脱贫岗位涉及13个乡镇,分别为协格尔镇2549人、曲当乡2677人、曲洛乡1123人、扎西宗乡1180人、扎果乡940人、盆吉乡468人、加措乡516人、克玛乡1170人、岗嘎镇2141人、绒辖乡74人、措果乡1504人、长所乡1344人、尼辖乡585人。
(三)以奖代补类2014. 65万元,占总投资的0.16%(自 治区投资1525万元、市级投资342.76万元、县本级配套 146.89 万元)
1.我县用于2019年建档立卡勤劳致富“以奖代补”资金489.65万元,享受资金人员共2533 户10581人、分布在尼辖乡112户420人、措果乡294户 1236人、克玛乡138户542人、长所乡285户1245人、扎西宗乡213户819人、曲当乡128户614人、曲洛乡228户982人、加措乡64户336人、扎果乡168户700人、岗嘎镇386户1550人、协格尔镇393户1569人、盆吉乡124户568人。
2.全市农牧民增收实行“以奖代补”项目1525万元,以奖代补在全县范围内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能够带动贫困户、边缘户、残疾人等农牧民群众致富增收的专业合作社。该项目收益受益户3523户8026人。根据上级要求以扶持壮大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县城异地搬迁点贫困户增收致富为目标。
(四)十项提升工程类5602. 68万元,占总投资的18. 37%。(其中:中央投资4763.99万元、自治区级配套738.68万 元、县本级整合资金50万元。)
1.用于定日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排水处理项目2761.45万元,新建管道工程5922.78米,检查井154处,土方开挖100173.94立方米,土方回填81752.31立方米等,该项目收益受益户1466户5915人。
3.定日县长所乡嘎旦村水利建设项目230.15万元,维修加固河坝150M,饮水管道5000M,调节池11座等。该项目收益61户32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户,118人。
4.定日县季节性缺水项目483万元,太阳能抽水系统 ,包括水泵、逆变器、光伏等配套设施,该项目收益242户13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5户,448人。
5.定日县扎西宗乡S515线万元,四级公路,路基宽度4.5米,全长0.54km,该项目收益25户10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户,21人。
6.定日县扎西宗S516线万元,四级公路,路基宽度4.5米,全长0.45km,项目收益24户9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户,24人。
7.定日县扎西宗乡S515线岔口至贵大桑巴村公路工程106.43万元,四级公路,路基宽度4.5米,全长0.4km,项目收益18户7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户,11人。
8.定日县扎西宗乡S515线万元,四级公路,路基宽度4.5米,全长0.5km,项目收益20户8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18人。
9.定日县曲洛乡G219线万元,四级公路,路基宽度4.5米,全长0.22km,项目收益12户4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6人。
10.定日县扎西宗乡S515线万元,四级公路,路基宽度4.5米,全长0.4km,项目收益21户7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户,18人。
11.定日县曲洛乡G219线岔口至措昂麦村公路工程190.73万元,四级路,路面宽度4.5m,路线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9人。
12.定日县协格尔镇G318线万元,四级公路,路线m,水泥路面,项目收益37户18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62人。
13.扎果乡扎果村山洪灾害治理项目50万元,修建防洪提水800米,项目收益户228户91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9户,331人。
14.定日县长所乡茶江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148万元,渠道工程4456米,分水口工程76座,农桥工程29座,排洪桥工程3座及附属工程。项目收益户94户5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135人。
15.定日县长所乡森嘎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75.5万元,渠道工程1161m,分水口工程29座,农桥工程10座及附属工程。项目收益户125户6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2户,196人。
16.定日县曲当乡集中安置点硬化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260万元,在曲当乡安置点在曲当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小区内实施硬化工程。项目收益户351户1553人。
17.定日县协格尔镇玛辖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52万元,在协格尔镇玛辖村修建机井一座,井深80米,修建管理方一座及配电设施。项目收益户16户,56人。
18.定日县措果乡人居环境示范项项目50万元,在措果乡嘎果村、吉定村、吉翁村生态绿地保护、村居路灯亮化、村居卫生环境整改治理、厕所革命试点示范,共计90盏路灯、5359.5米荷兰网围栏、垃圾转运车3辆、配套垃圾箱9个、垃圾桶27个、集装箱生态环保厕所1座。项目收益户165户25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23户,860人。(五) 教育脱贫类17. 75万元,占总投资的0.06%。(市 级投资)我县在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大学生”接受高 等教育免费教育补助资金,在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三免一 补政策项目收益70户71人,
初步计划安排用于开展建档立卡缝纫、钢筋工、农村客运司机、养殖、树苗等培训。经培训,项目收益166户66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6户,664人。培训工种:缝纫、钢筋工、农村客运司机、养殖、树苗;其中,缝纫培训人次:30次、培训时间:90天;钢筋工培训人次:21次、培训时间45天;农村客运司机培训人次:4次、培训时间:60天;养殖培训人次:9次、培训时间:5天;树苗培训人次:29次、培训时间:5天;培训合格率:90%;培训后就业率:75%;培训场地:县城内。有效增收了当地贫困户工资性收入,形成培训后就业地点以订单式就近、就便、就业、为主,进而达到就业收益等绩效目标。
(七)易地搬迁附属工程1802.79万元,占总投资的5.9%。(其中:自治区投资1345.17万元、县本级配套457.62 万元)
1.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1345.17万元,项目收益1938户789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938户7898人。
2.易地搬迁安置点附属工程之-曲当乡安置点(德吉村)饮水提升项目80万元,集中供水点、暖房等,项目收益351户155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51户,1553人。
3.县城易地搬迁安置区给水管网保暖改造项目377.62万元,采购及安装:智能防冻控制管理系统、远程控制系统平台、天翼云主机、防冻智能表、防冻水表箱等。项目收益建档立卡贫困户346户,1400人。
我县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流 程示意图将扶贫项目按分阶段性公告公示。
1. 年度项目编制阶段。年度项目申报前,我县相关主管 部门公示拟申报的项目,并根据公示中群众反映情况对照有 关政策合理调整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审批下达后,相关主管 部门对所审批项目和年度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做公告,同时 将资金项目安排公告到有关乡(镇)政府、村(居)委会。
2. 项目实施阶段。县、乡(镇)、村(居)对产业开发、扶 贫贴息贷款等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采购方案进行公示无异议 后,公告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公告项目实施方式(招 投标或村民自建等)以及资金安排情况。
3. 项目完成阶段。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级相关主管部门 公告资金使用情况。基础设施项目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开发项 目等要在项目实施地点设立项目公示碑(牌)。
年度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扶贫项目计划以及采购方案应 在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印发正式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 告;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接到县(区)级下达的扶贫项目 计划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项目招投标完成后5个工作 日内进行公告,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在2个月内对扶贫资金使 用情况做公告。年度项目计划编制、补助和采购方案等公 示要在正式上报或实施前完成。所有公告公示的时间原则上 不少于10个工作日o
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任务清单,整合资金使用 由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同财政局提出初步方案经县整合领导 组审批后,由项目实施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县真实的情况,制定具体目标,编制脱 贫攻坚规划,做好与市脱贫攻坚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的衔 接,以规划引领投入,凝聚扶贫合力。
对整合后的资金使用,依据我县脱贫规划,区分轻重缓 急,围绕农牧生产发展、村居基础设施、村居社会事业等方 面,建立脱贫攻坚项目任务清单,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年 度建设任务,认真组织落实。
我县同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 原则配置资源,整合目标接近、资产金额的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 理方式相近的资金,建立资金整合清单。项目成熟一个,资 金到位一个,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项目实施部门要明确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 制定资金整合绩效清单,做到项目、资金、绩效有机统一, 协调推进。
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十三 五时期的重要任务,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推进脱贫 攻坚的第一抓手,逐步的提升工作的统筹性、实效性。及时成 立由政府县长为组长;涉农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和脱贫攻坚办 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小组负责研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范围,明确对贫困人 口倾斜支持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 的实际问题。并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 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财政局牵头,扶贫办、 监察局、各项目主管部门配合,负责资金的整合协调使用和 监督管理。
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要 深度参与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管理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 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对涉 农整合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扶贫、财政、发展改革 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将其纳入扶贫 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名义通报。负责整合的部门要把应该整合的项目资金按要求 整合到位,不得限定资金的具体用途,对干扰统筹整合使用 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管理部门登记工程设施, 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实施工程单位及时与工 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 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整合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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